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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地“生态红线”改善生态环境

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,发挥湿地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,沈阳市林业局启动沈阳市湿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。

据沈阳市林业局副局长付毅慧在发布会上介绍,此次湿地红线的划定以辽宁省第 二 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为依据,对沈阳面积8公顷以上的自然湿地进行核查,科学划定当地湿地保护红线,明确具体的保护范围和界线。

付毅慧称,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沈阳市红线保护目标,建立健全湿地红线管制原则和管理措施,逐步扩大湿地面积,加大湿地保护力度。

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、人居环境安全、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的底线。按照沈阳市政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安排,林业部门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摸底调查,2016年3月完成红线划定工作。

沈阳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湿地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,允许适当开展合理利用。但在开展利用时,须统筹考虑湿地生态环境的承载力、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因素,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。

该负责人强调,在红线内可以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活动,但要保证三个限制性条件:一是面积不能缩小,二是性质不能改变,三是功能不能降低。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进行开发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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